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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团党委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要求切实加强劳动力和合同管理
2009-04-21 17:48  文章来源:团政工办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十一团党委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要求,按照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规范制度、履行合同的原则,着力建立团场职工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把职工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实行职工队伍实名制管理。根据劳动者与团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等不同的用工对象,严格按身份管理,重点清理转包、转让等各类在册不在岗和在岗不在册人员,减轻团场养人的压力。
二是理顺劳动用工关系,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解决劳动用工不规范问题。落实师市办公室《关于团场招收录用新职工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严格新职工录用条件和程序。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优先录用职工子女和大中专毕业生,确保职工代继更替发展。
三是加强外来劳动力的管理。规范在团场承包租赁经营土地的劳务经济关系,明确其属社会自然人(非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经济承包合同,要求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对未在团落户,但在租赁经营土地的人员,男年满45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予以清退。
四是加强职工队伍的管理,建立与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职工个人档案和基本信息,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对各类人员实行台帐式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修订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企业规章制度。
五是今年这个团把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纳入到党委的议事日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如何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力管理、劳动力结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处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使团党委制订更加切合实际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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